摘要
农村环境治理问题,事关乡村振兴战略的推进与实施,事关农村地区的稳定发展。当前,我国农村环境治理倡导由政府、市场和农民等多元主体合作治理。但在实践中,由于政府和市场治理的越位和错位,导致农民治理的缺位,阻碍了各主体合作态势的形成。为此,“三治融合”环境治理模式利用民主力量、强制力量和柔性力量形成合力,以农民自治为基础,以法治和德治为保障,为农民参与环境治理困境提供化解路径,也为创新农村环境治理摸式提供了新视角。构建“三治融合”环境治理模式,需以农民参与夯实“三治融合”的自治基础;以法治建设完善“三治融合”的制度保障;以道德教化健全“三治融合”的价值支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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