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国际私法教学改革是近些年来国际私法学界面临的重要课题之一。鉴于法律选择理论和方法的多元性以及价值取向的多维性,在国际私法教学中有必要引入多维思维方法。这不仅能够使学生更好地理解各种法律选择理论和方法之间的关系,而且有助于提高学生的实践操作能力。国际私法多维思维能力的培养要求学生在法律选择的观念上由"立法中心主义"向"司法中心主义"转变,充分认识到准据法的确定是一个多维思维的结果,法律选择过程既是"找法"的过程,同时也是"法律选择正当化"的过程,而法律选择正当化应当从形式、实质和程序三个向度上展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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