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轨道交通噪声问题日益突出,相关的标准是评价和控制轨道交通噪声的关键。我国当前现行的轨道交通噪声标准缺乏系统性,相互之间不成体系,甚至存在互相矛盾的情况。另外,涉及轨道交通噪声的标准的目的和适用范围有所不同,在理解和应用中仍然存在一些误区。这些都给轨道交通噪声评价和控制的实施带来一定困难。对现行轨道交通噪声标准的分析表明,现行的部分标准等同采用或修改采用已被替代的ISO标准,已不适应当前社会对噪声控制的要求,又由于标准之间存在矛盾,因此需要对现行部分标准进行修订。评价轨道交通车外噪声需同时考虑每列车经过时的噪声水平和车流密度因素,宜采用特定时间间隔内的等效连续A声级作为噪声评价指标。轨道交通噪声测试和评价时的频率范围应根据各声源的特点作明确规定。高速铁路高架车站站房的噪声问题已十分突出,亟需制定相应噪声限值和测量方法标准,改善乘客候车舒适性,避免站内工作人员健康受到噪声危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