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为了详细了解和掌握山东省内淡水池塘养殖尾水水质状况,对省内池塘养殖相对集中的沿黄、沿湖和采矿塌陷区域的鱼类池塘养殖水体进行了调查监测.结果表明:山东省主要淡水养殖区养殖水体的pH、DO基本符合渔业水质标准.在调查的鱼类池塘养殖尾水中,79.17%监测点位的总氮含量及58.33%监测点位的总磷含量超出了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的Ⅲ类水质标准,不同区域养殖池塘水体的氮磷比例存在一定差异,其中沿黄养殖池塘水体主要为氮限制,沿湖的养殖池塘水体氮限制与磷限制数量相当,而采矿塌陷区养殖池塘水体主要为磷限制.基于产业绿色可持续发展需要,宜根据生产实际和经济成本,优化构建具有区域特色的养殖尾水生态治理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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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山东省淡水渔业研究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