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对于中国地方金融兴起,地方政府在顺应市场化发展的同时,还融入了为区域经济发展融资的自我利益诉求。金融监管权的中央垄断,使得地方与中央在地方金融的监管与发展中持续博弈。双方博弈在不断推进地方金融发展的同时,也带来了乱象的层出不穷。乱象的发生主要导源于中央与地方对地方金融进行监管的客观能力不足与主观意愿不强。在梳理地方金融多元形态、厘清地方金融本质的基础上,重新划分中央与地方金融监管权,完成地方金融监管权的纵向划分与垂直性构造、横向集中与平面化构造,便成为地方金融乱象有效治理的必要之举。

  • 单位
    西南政法大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