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湖南方言处置式和被动式标记比较丰富,有些方言两者共用一个标记,这类共用标记主要有“把”“拿”“得”“担”四个。不过,这四个标记只能作一个标记时,“得”一般作被动式标记;“把”“拿”“担”一般作处置式标记。兼作两个标记时,有时会带来歧义,因此,各个方言会采用一些办法来避免,这些办法主要有两个,一是被动式标记双音节化,二是更换标记。结合移民史和词义演变情况来看,处置式新标记是由方言接触带来的,而被动式新标记则是该方言本身词汇更替的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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