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正>川办发[2020]40号各市(州)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有关单位:根据《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深化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整合共享指导意见的通知》(国办函[2019]41号)、《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全国公共资源交易目录指引>的通知》(发改法规[2019]2024号)要求,经省政府同意,现将《四川省公共资源交易目录》(以下简称《目录》)印发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