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劳动收入份额作为衡量企业收入分配的指标,利用2007—2021年中国A股上市公司数据进行实证分析发现,数字化转型降低了企业劳动收入份额。异质性分析表明,数字化转型对劳动收入份额的抑制作用在非国企、服务业企业、高融资约束企业中更为显著。机制分析表明,数字化转型通过产生资本偏向型技术进步效应、市场垄断效应以及内部控制强化效应降低了劳动收入份额。可见,企业数字化转型难以兼顾“效率”与“公平”,需优化再分配机制,避免因经济绩效的改善而导致收入分配恶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