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了我国一般诉讼时效为三年,最长诉讼时效为二十年。该制度的设立源于对多种价值的考量,但却似乎更加倾向于保护义务人的利益,对权利人的权利则进行了限制。由于我国传统文化的道德属性,人们更加认可"欠债还钱,天经地义"的理念,由此引发对于我国诉讼时效制度的思考,该制度设立的初衷是否能够实现,是否能够平衡债务双方之间的利益关系,如何才能够更好地发挥出该制度的作用,是当前需要深入探讨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