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尽管我国是世界上最大的制冷剂生产、消费和出口国,但制冷剂回收工作尚处于起步阶段。2010年国务院批准实施的《消耗臭氧层物质管理条例》涵盖了对消耗臭氧层物质(ODS)全生命周期各个环节的管理,要求“专门从事ODS回收、再生利用或销毁等经营活动的单位,应向所在地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备案”。2019年6月,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会同生态环境部及工业和信息化部、财政部等七部委联合印发了《绿色高效制冷行动方案》,要求积极推动制冷剂再利用和无害化处理,并严格控制制冷剂的泄漏和排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