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近日,北京市财政局印发《北京市政府购买服务预算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明确了政府购买服务的内容范围、预算编制、绩效管理等多方面内容,规定应当由政府直接履职的行政管理性事项不能购买服务,各部门不得把政府购买服务作为增加财政支出的依据,财政部门和各部门应按照部门预决算公开统一要求及时公布政府购买服务预决算信息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