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中国风景名胜区依托于数千年演化发展的名山大川而形成,于改革开放初期建立了风景名胜区制度。在自然保护地体系全面改革的背景中,梳理了风景名胜区制度的起源,主要指改革开放初期至《风景名胜区暂行管理条例》颁布这一历史时期的制度形成过程。认为风景名胜区制度缘起于当时我国众多著名山川面临破坏而无人管理的现象,管理议题最早由建设部门提出,1979年正式由国务院确定归口管理部门。制度设计阶段与国内各部门进行了充分而有效的沟通,也较为全面地研究了美国国家公园体系;制度形成的过程反映出当时的决策者和研究者对我国风景资源本质特征的充分认识和积极开放的心态;快速开始的法制化进程大力推动了我国风景名胜区体系的形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