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监督"一府一委两院"是人大作为立法机关的行政行为,执法检查作为人大常委会行使监督职权的方式之一,是人大常委会每年都要进行的一项监督活动,目的在于促进政府更好地实现依法行政的目标。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当前,有法不依、执法不严、违法不究的现象在一些地方和部门依然存在。"综上所述,为了保证行政权力的正常运行,在实际的工作中,要适当地调整行政内部管理系统,将内部力量与外部力量有机地结合在一起,并在行使行政权力过程中做好监督保障工作,从而保证后续工作的顺利进行。当前我国的权力机关是人大及其常委会,在规范行政权力中发挥着重要作用,为政治体制改革与法律法规的制定提供支撑。围绕山东省宁津县人大执法检查方式进行阐述,详细分析县级人大及其常委会的行政行为。为了保证执法检查的顺利进行,需要将人大及其常委会与行政机关进行结合,将人大的监督职权充分展示出来,从而提升我国的依法行政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