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津政办发[2019]16号各区人民政府,各委、局,各直属单位: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将《关于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的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照此执行。2019年3月23日关于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的实施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