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党的十八以来,我国社区从建设迈向治理,进入一个新的实践阶段。从建设到治理是为了求变,求变要解决的问题是什么、求变的方向是什么、求变的路径是什么、变化的关键是什么,这些问题只有靠实践来问答。从2013年始,华中师范大学湖北城市社区建设研究中心协同地方政府、社区工作者、社区居民共同寻找居民主体性生成的路径和方法,从新实践中获得新认识:社区是居民的,社区治理是居民主体性的生成过程;居民主体性的培育和生成是政府、社会组织、居民委员会、居民之间关系结构重构的过程,更是居民自我激活行动要素的过程;也只有培育居民主体性才能更好地激活社区自治能力、促进政府职能转型、优化社会治理结构,加强多元主体协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