亚里士多德在《政治学》中将交换类型分为两种:物物交换是自然和正当的,物币交换是不自然不正当的,前一种交换是为了自用,后一种交换是为致富。而在《尼各马可伦理学》中,亚里士多德又认为,货币是使得所有物品可以衡量和可以平等化的唯一尺度,肯定了货币的正当性。亚里士多德对交换和货币的矛盾看法在于,他是从政治领域和经济领域两个不同视角看待交换和货币的,这正是亚里士多德伦理学和经济伦理学的独特之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