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基本养老服务制度是面向全体老年人,满足广大老年人养老服务基本需求的制度化安排,是在东西方社会福利思想与政策实践趋于共识,以及新时期我国转变政府职能背景下,进一步明确政府、家庭、市场等主体在养老服务中责任边界的重要政策。全面、科学、规范地界定基本养老服务是发展前提,亦是我国政策、实践迫切需要。在梳理现有概念论争和地方实践探索的基础上,本文试图描摹基本养老服务共识特征、明确基本养老服务概念内涵,并进一步理顺基本养老服务中需要处理好的若干关系。当前阶段,基本养老服务体系建设需从完善概念框架、建立综合评估体系等若干任务着手,尤其需要从供需双方视角来确定原则标准,尽快建立国家层面基本养老服务清单制度,增强基本养老服务外延的精准化描述和可操作化设计,为地方实践探索提供明确指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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