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易地扶贫搬迁与新型城镇化相协调,具体来说是产业能力的提升与产业城镇化相协调、搬迁人口市民化与人口城镇化相协调、公共服务均等化与社会城镇化相协调、组织管理的健全与治理城镇化相协调、生态的优先发展与生态城镇化相协调。产业结构不合理,基础薄弱;城乡公共服务享受不均;制度缺陷导致权益保障失衡;生态问题突出等是制约广西深度贫困地区易地扶贫搬迁与新型城镇化协调发展的结构性因素。而贫困代际传递问题突出,身份角色困境,对搬迁型社区不适应等则是制约其协调发展的非结构性因素。应通过调整产业结构,促进产业优化升级;建立城乡公共服务普惠共享的体制机制;在制度上保障搬迁群众权益;加大生态治理力度;多层面阻断贫困代际传递;完善社区治理,促进搬迁群众更好地融入社区,增强其"主人翁"意识,提高其对社区的归属感和认同感等方式促进易地扶贫搬迁与新型城镇化协调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