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大对政府的监督有其深刻的理论基础,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对本级人民政府进行监督,是宪法赋予的重要职权,体现了一切权力属于人民的宪法原则。但这种监督普遍存在监督不力的问题,原因是多方面的。应该实现部分人大代表专职化、设置监督委员会和强化人事监督等来加强和改进对政府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