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的提出,是刑事司法改革的重要举措,是罪刑相一致原则的延伸,更是落实刑事诉讼法保障人权的立法目标。然近些年频繁出现的冤假错案不仅背离了罪刑相一致原则,更是严重侵害了被追诉人的人身权益和诉讼权利。带来的是对司法公正"不忍直视"的破坏与无数被追诉人家庭的悲剧,还进而浪费了宝贵司法资源,加剧了本就十分严峻的"案多人少"的矛盾。故认罪认罚从宽制度旨在鼓励被追诉人认罪认罚基础上减轻其刑罚,以此来更好地保障其权益,贯彻罪刑相一致原则,同时实现诉讼效率提高,缓解"案多人少"的压力。因而,如何能在保证被追诉人认罪认罚自愿性的基础上正确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实现其预期价值十分关键。本文拟对认罪认罚从宽的概念及理论与现实依据进行探讨,以便对该制度形成正确的认识,方便该制度的实施,促进该制度良好作用的发挥,并实现对"案多人少"压力的缓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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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华东政法大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