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新文化运动期间,"汉字改革"的话题在《新青年》上保持了持续热度,用罗马字母创制独立的汉语拼音文字,成为一些新文化人的理想预案。新文化运动之后,伴随着国语运动的进一步展开,一方面出现了若干有利于创制汉语罗马字母拼音文字的现实语言条件,另一方面官方的参与也为有志于此项事业的学者提供了人事平台,从而最终促成了国语罗马字方案的面世。国民政府时期,国语罗马字以承认注音字母地位为前提最终实现了合法化,成为近代中国第一个被官方认可的罗马字母汉语注音方案。尽管注音字母的存在限制了国语罗马字发挥作用的空间,但1949年之后中华人民共和国所制定的具有法律效力的《汉语拼音方案》,在技术和功能定位上与国语罗马字方案存在明显的历史继承性,这在某种程度上亦间接印证了其现代性和合理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