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为专属经济区所创设的制度也许是整个《联合国海洋法公约》中最复杂的部分,实践中的争议也很大。对专属经济区条款的成就和局限性予以评析,有助于理解争议条款含义、国际法体系以及海洋法可能的发展趋势。《联合国海洋法公约》第五部分规定了专属经济区,宣告了新海域的确立,规定了许多创新性概念,取得了专属经济区内诸国竞争性利益的相对平衡,是国际海洋法的一个新发展。其主要成就在于:维护了缔约国在专属经济区中的海洋权益和国际和平;确立了专属经济区争端解决机制;是对之前国际海洋法相关条约的继承和发展;确立了专属经济区的重要法律框架;增强了国际法的初步体系;在气候变化背景下,坚持海洋资源的可持续发展,有助于保护海洋环境;增加了国家间专属经济区内权利/权力、义务、责任的确定性和可预见性。其局限性主要包括:专属经济区条款存在模糊性和漏洞;专属经济区法制的框架性减损了其可实施性;修订《联合国海洋法公约》专属经济区条款的门槛高。专属经济区制度的发展趋势是:国际裁决机构的案例将会在一定程度上澄清某些争议条款的含义;其强制性将会随着国际社会的法制化进程而得以强化;专属经济区条款将逐步走向“绿色”海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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