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一、《民法典》对遗产管理人制度的设计《民法典》第1145至1149条明确了遗产管理人的产生路径、争议解决程序、职责内涵、过错责任的承担以及报酬请求权,实现遗产管理的制度化、规范化,在避免遗产毁损、保证遗产安全的同时,贯彻了权利与义务相统一的原则,形成了一个相对完整的框架。(一)遗产管理人的产生路径《民法典》第1145、1146条规定了遗产管理人产生的五种路径,笔者认为,这五种方式是五个层面的递进关系,存在先后的顺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