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海德格尔在《艺术作品的本源》中提出了艺术是保存真理的一种方式,在艺术作品中不断追寻本源的过程就是真理呈现的过程。德里达认为这种本源和真理只是一种出于形而上观念造作出来的假象,必须对之进行解构,以破除本源和真理的迷信。对这两种观念应该保持一定距离,真理与本源、本真存在等都是同一等级的概念,它们形成一个完整的自论证概念系统,这一系统的完善外貌是假象,但系统中的概念却具有标记的作用,"本源"就是这样的标记。将标记保持为标记,而非如海德格尔那样上升为本源,是一种适当的概念运用。达成这一观念,海德格尔式的"艺术真理"自然就失去了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