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教师与高校无法就双方全部契约事件进行预测并规定,因此心理契约成为探讨双方相互责任和义务的有效手段。目前国内外较少以高校教师为心理契约研究的独立主体和内容。在研究方法上,常规的问卷调查难以描述动态的心理契约过程和内涵。本文探讨以高校教师为独立心理契约研究主体,在传统问卷调查之前先通过深度访谈、日记法等研究方法,明确高校教师心理契约的内涵和外延,探讨高校教师心理契约的独特特征,以此为基础展开后续相关研究。
-
单位浙江工业职业技术学院; 浙江工业大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