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黑格尔绝对伦理概念的提出经过了极其复杂的过程。首先,黑格尔通过批判霍布斯的自然法理论,进而剔除了后者完全摆脱法权观念的假想性,将个体持存的动机重构为个体为了获得承认而进行的斗争。其次,黑格尔在霍布斯通过消除生死斗争以达成契约的基础上,借鉴康德和费希特依靠理性建立法则的方式,作为他设置社会状态的参照系。最后,黑格尔通过对霍布斯和斯宾诺莎的自然概念的重构,同时融入亚里士多德的整体观提出了绝对伦理的自然法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