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使用2014年和2021年“湖北百县生育调查”数据,研究性别视角下生育意愿的性别差异及内在机理。结果表明,相对于女性,男性的生育意愿更高,男性二孩生育意愿比女性提高了32.36个百分点,三孩生育意愿提高了76.56个百分点。在使用反事实方法处理可能存在的选择性偏差后,性别差异依然显著存在。同时,随着人口政策的放松,生育意愿性别差异也因生育空间释放而逐步扩大。进一步研究发现,这一性别差异只出现在男性占据优势地位的传统婚姻匹配模式中,它通过男孩偏好和性别分工来调节男女的生育意愿。男性的男孩偏好提升了男性的生育意愿,而“生育-工作”冲突则降低了女性的生育意愿。同时,这两种调节机制随婚姻匹配模式的转变会逐渐消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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