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我对“矛盾”是辩证法的基本范畴的观点,也接受、认同和讲述过。改革开放后,曾对某些相关问题产生过疑问。对其在现实中所产生的负面作用也有一定的认识,但没有形成否定这个观点的看法。现经进一步考察,我认为“矛盾”一词的本义是“不可同世而立”,本来和辩证法无关。主观地将矛盾设定为辩证法的核心范畴,必然陷入无法摆脱的理论困境,并在现实中发展成“斗争哲学”。构建和谐社会,必须清除矛盾辩证法及其影响。

  • 单位
    广东行政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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