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实践证明,"代建制"水利工程建设管理模式能有效规避工程管理弊端,保证工程工期质量目标的实现和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的顺利发挥。我国在水利工程建设管理中虽然也采用了"代建制"管理模式,但是在"代建制"模式的法律定位、制度设计、资质认定、市场准入、从业人员、资格认证等方面仍然存在很大的问题,导致该制度模式在我国水利工程建设方面具体实施的过程中出现明显的"水土不服"现象,使该模式的正面效应和积极作用大打折扣,这必须引起政府相关管理部门及其他主体应有的重视,尽快为"代建制"水利工程建设管理模式的推广应用创设适宜的社会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