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正>据3月30日《南方都市报》报道,广东省珠海市一位八旬老人在养老院内散步时不慎摔倒住院,后因重症肺炎等疾病再次住院,数月后不幸离世,家属向养老院提出40余万元索赔。珠海市香洲区法院综合分析死亡原因,依据双方过错情节,判处养老院赔偿6万余元,支付精神损害抚慰金1万元,并退还押金及日用品购置费6000元。该报道引发社会各界特别是养老服务行业对养老机构服务规范和运营风险的深入讨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