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自2010年2月电子审批(E)系统的上线、专利局实现了全流程代码化审查以来,越来越多的申请人选择使用电子方式提交专利申请。电子申请用户在专利审查的形审和实审环节均可以接收电子形式的通知书,相比纸件发文,电子发文不仅节约了打印成本,也让申请人能提前收到通知书。由于复审和无效宣告审查的特殊性和复杂性,系统只能支持当事人使用电子申请客户端提交请求书和中间文件,无法接收电子形式的通知书。怎样才能在复审无效审查中采用电子通知书?本文从复审无效审查业务流程入手,分析复审无效审查发文的特殊性,探索实现复审无效审查电子发文的可行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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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长城计算机软件与系统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