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提单及保单出具份数的思考

作者:王颖
来源:中国外汇, 2020, (10): 58-59.
DOI:10.13539/j.cnki.11-5475/f.2020.10.021

摘要

<正>尽管全套提单份数不一定为3份,但遇到非3份的全套提单条款,为保证充分体现出申请人的真实意图,银行单证中心应与网点沟通后再开立信用证。提单和保单在信用证项下是两种非常重要的单据。关于提单和保单的份数,UCP600和ISBP中有相关条款规定。虽然提单份数问题看似简单,在实务中也没有对此产生太多纷争,但是看到开证申请书上偶有出现要求两份正本提单,或要求提交2/3套提单却没有规定1/3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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