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为资本市场一项新兴产物的私募股权基金,在我国近些年来的发展非常迅速。在《合伙企业法》中的合伙制度下,由于有限合伙制私募股权基金设立程序较为简单、存在较大的税收优惠、运作方式较为灵活多变等优势,得到了投资者以及管理者的青睐。经过有效的内部治理,能够将有限合伙人(LP)以及普通合伙人(GP)之间的权利与义务实现制约平衡,促使有限合伙制私募股权基金更灵活地向前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