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现人与自然和谐共生,是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重要取向和基本标度。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理据在于:自然万物具有独自存在的价值;自然万物具有生存的权利;人对自然界的必然依存性。实现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基本路径为:发展生态文化;倡扬生态实践,建构生态社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