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近年来,公共艺术的实践应用于非物质文化遗产(以下简称非遗)保护,为地方文化重塑和文化遗产传承创造了新的条件。公共艺术和非遗分属不同范畴,公共艺术是公众能够参与的艺术项目,而非遗是依靠传承人世代延续的文化,因此两者在结构、"公共性"与"在地性"等方面有许多异同之处。本文旨在厘清这些异同,以便更好利用公共艺术的特质激发非遗传承和创新的"生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