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赣府发[2018]6号2018年1月22日各市、县(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现将《江西省"十三五"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规划》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此件主动公开)江西省"十三五"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规划为全面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推进健康江西建设,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意见》《江西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和《"健康江西2030"规划纲要》等要求,结合江西实际,编制本规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