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有社会必有纠纷,有纠纷就会有人想采用私力救济,私力救济与人类相伴而在。当事人之所以选择私力救济,在于其主观意识中形成了“法律远,拳头近”的判断,但是,这并非选择私力救济的充分条件。私力救济必须考虑合法性,也需要进行必要的利益衡量。私力救济要求当事人具备自治性解决问题的能力。私力救济效能之发挥,仅靠立法和执法提供的支持是不够的,需要当事人适当作为,也需要律师深度介入。从法律运行的全链条着手,才能更好地解决“法律远,拳头近”的问题,为私力救济确定适当的法律空间。

  • 单位
    仰恩大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