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近年来,在现代企业集团经营管理过程中,越来越多的企业内部贪腐案例显示,集团企业仅仅依靠自身业务组织的内部控制管理手段来实现自我治理,很难在经济监督管理方面尤其是反舞弊领域达到应有效果。集团企业管理层普遍意识到,为实现集团企业的健康稳定发展,有效增强集团企业的监管力度,一个独立于业务部门的监督体系必不可缺。因此,内部审计和纪检监察两种监督形态在现代集团企业中逐渐凸显出其重要性,其相应职责和工作内涵也随着集团企业的不断发展和环境变化的不断升级而加以调整。基于内部审计和纪检监察两种形态工作目标的一致性,“审计+监察”两者结合工作模式逐渐进入管理者的应用研究视线,无论从资源配置、信息沟通方面,还是工作效率和效果方面来看,均能促进于集团企业规范管理和监督体系的完善与建立。从实践来看,目前两者结合还存在多方面困难还需克服,必须通过创新的工作管理制度和工作机制妥善解决相关问题,促进企业集团得以更好地发展。

  • 单位
    东旭集团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