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正>2022年7月以来,海关总署开展“口岸危险品综合治理”百日专项行动,坚决遏制伪瞒报违法行为。本文汇总整理了四类情况涉及的法律问题,并对其对应的法律责任进行解析。危险化学品逃避检验法律义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商品检验法》(以下简称《商检法》)第十一条,必须经商检机构检验的进口商品的收货人或者其代理人,应当向报关地的商检机构报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