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为适应新时代社会治理的需要以及人民群众的解纷需求,人民调解应该进行相应变革,包括人民调解从解纷到维稳的职能扩展、人民调解适用的范围扩展、人民调解权威从干部化到专业化的重塑、人民调解的信息化。通过立法框定人民调解案件的范围、确保人民调解启动的当事人自愿、保留司法对纠纷解决最终审查权等,是保障人民调解在法律框架范围内运行和发展的必要制度安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