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鲁自然资规〔2022〕1号各市人民政府,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经省政府同意,现将《山东省省级公益林划定和管理办法》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2022年3月2日山东省省级公益林划定和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山东省省级公益林划定和管理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和国家有关公益林管理规定,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