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正>鲁商发[2018]2号各市商务局、投促局、财政局、金融办、地税局、统计局、工商局、各市国家税务局:为促进总部经济发展,省商务厅、省财政厅、省金融办、省地税局、省统计局、省工商局、省国税局7部门联合制定了《山东省总部机构奖励政策实施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