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专利权被认为是最具有领土性的权利,长期以来,专利保护的国内立法和国际条约均未突破专利权的地域性。随着专利跨国保护重要性与专利权地域性的矛盾日益突出,在美国专利权人的游说下,美国国会不断修订专利法,赋予部分规则域外效力以规制境外组装、境外制造等境外行为;同时,美国法院在司法实践中对这些规则的界限和范围表现出不确定性。但总体而言,这些规则的实践进一步实现了美国专利权人维权与竞争的双重功能,起到促进美国专利创新与维护国家利益的作用。中国处于从专利引进大国向创造大国转变的特殊时期,立法上应未雨绸缪确立适度的符合中国现实的专利权保护域外规则,同时应注意积极调动私人能动作用和发挥法院的积极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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