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行政法律责任规范问题尚未明晰的法学背景下,深入剖析行政法律责任的概念,才能正确认识行政法责任的泛化现象。而任何一种责任制度都包含义务指定、负担形式、归责要素几部分,需要采用法律学研究方法进行各要素的界分。基于这种认识,在规范行政法责任时,可以从逻辑过程、社会事实、价值评价角度对行政法律责任构成展开分析。而通过综合运用分析实证方法、社会实证分析方法和价值分析方法等行政法学研究方法对行政法律责任进行不同的阐释,才能规范行政法律责任,避免行政法律责任规范出现极端的法律实证主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