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在有形与无形之中,许多元素都受到了互联网时代的冲击,音乐产业也是其中之一,新形势的产生必定将淘汰一部分产业模式也会促进一部分产业模式的兴起。音乐产业的利益由此与转型产生了莫大的联系,利益始终与成本有关,那么归根结底音乐著作权许可模式的交易成本应该随着转型而适当降低,才能迎合作品本身的价值与音乐产业的不衰。但是,如何迎合互联网时代下音乐商业模式用户需求,是一个重要的问题。在立法上,音乐著作权的保护尚存在欠缺,致使音乐商业不能健康高速发展。因此对音乐产业内部的探索从而控制音乐创作的交易成本,是保证许可模式能够成为该产业模式下产生可观的经济效益的前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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