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察官成为担任法治副校长的优势主体,是由检察机关法律监督职责定位和未成年人检察工作理念决定的。实践中法治副校长综合管理考核机制不健全、法治教育能力不足等问题,影响了法治副校长功能的发挥。引导法治副校长工作机制科学化、常态化发展,有必要进一步发挥检察特色及优势,将检察职能与法治副校长履职融合贯通,完善管理考核等机制,优化法治教育体系,助力提升法治教育实效,助推校园法治生态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