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民法典》的侵权责任编第1194—1197条规定了在线内容分享平台版权责任的配置标准,但通过对照欧盟《数字化单一市场版权指令》第17条规定的平台"过滤义务",可以发现其存在如明显的权利人承担相关版权保护主要责任的事实不能、平台在利益驱动下忽视相关版权保护和利益平衡机制失衡下在线内容分享市场呈现混乱状态等问题。因此,可以从法律上明确平台的"过滤义务"、以利益平衡原则构建"过滤义务"责任的实施细则和建立平台"过滤义务"承担的认证体系等维度,优化中国在线内容分享平台版权的责任配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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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西南政法大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