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法律法规这种稳定、长效的约束机制来调整人民在信息传播活动中的各种关系,保证新闻工作能够有正常开展或运转的职业活动空间,这就是新闻立法的核心要义。特别要注意对三个误区的澄清:第一个误区是将法和法治完全等同起来;第二个误区是认为法就是用来镇压坏人的;第三个误区是认为法是完美解决之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