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地方政府的现有环境管治模式难以充分实现生态文明建设的既定目标,亟需通过制度革新充分激发其国际交流参与、环境政策推动和现代环境管治方面的生态潜能,于制度化的立法构建中则体现为确立和保障地方政府的国际法律人格,优化与完善政府间的沟通协调机制,全方位创建从理念到模式的现代化生态治理格局。

  • 单位
    中共广东省委党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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