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在我国"二元制"公司治理结构下,存在监事会与内部审计分属不同机构的情况,其本质工作目标与计划并不完全相同。如果在实践活动中各自为政,实质上已经弱化了两个部门的协调运作功能。因此,才会出现监督效率较低或者监督内容重复性较高的弊端。为了解决类似问题,本文通过对比内部审计监督与监事会监督的共同性和差异性,进一步解析了其协调配合的方法,以便为加强国有独资公司的内部监督工作提供理论支持。

  • 单位
    重庆市公共交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